官員看林肯大郡   學者看林肯大郡 惡地上的婦女運動陳情書  





  
惡地上的婦女運動

她們努力不懈的目標在爭取一個可以
和家人、子孫永續共享的未來。
江盈盈 攝影
林肯大郡災變後,不同受災狀況的災民分別組成自救會,第三、四區中亦有許多婦女站出來呼籲、整合住戶,組織受害戶聯盟, 3年來,她們質疑政府單位不合理的善後措施、提出善後改革方案。其中包括反對中央到地方,打算對一個地處惡劣地質上、並以不合理開發手段興建、目前岌岌可危的建築物 ,強行進行補強的計劃,提出銀行資本家擔負社會責任,概括承受受災戶房屋貸款、打入呆帳,政府出面代位求償、拆除違建另地重建----等訴求。

三年來,她們所做的努力

1.發動簽名連署活動-:「補強不等於賠償」

2.出席社會改革活動:
民間司法改革會議、山坡地居住安全聯合公聽會

3.監督司法正義:

林肯大郡案士林地法院辯論終結庭、一審判決,法院外拉布條施壓要求司法正義。

4.立法院舉辦善後公聽會:

5. 發起街頭抗爭活動:
「國土會議」及「全國縣市長座談會」場外 ,痛陳國土規劃不當、百姓深受其害颱風前夕,辦「送平安到林肯」活動。

6.受邀上電子媒體與政治人物、負責善後的官員對談:
• 出席三立電視台「8點大小聲」現場call in
  對談「瑞伯來襲選民淹水,選票泡湯」。
•上華衛「台灣危機」節目現場對談『林肯慘劇到風災,人民何辜』。
•上環球電視與當時的縣府機要秘書李文忠,辯論
  第四區善後處理方式,87.12.28。
•上TVBS 22:00/「晚安台灣」新聞節目上與蘇貞昌縣長力爭第四區安
  危問題,88.1.11。

7.撰寫上百封陳情信函 :
去函中央及地方政府、總統府,陳述住家危險情況、提供善後建議案

8.與建商、各級政府談判協調:
共出席200餘次,內政部、縣政府次林肯災變善後跨部會協調會

9.籌組「居住安全」NGO組織

10.社區內舉辦生活重建活動

11.災變二週年,山林祭與牢籠裝置藝術展:
從災變廢墟中取回的鋼筋、石塊,結構成「囚禁」的意象。比喻被政府判處不知何時舉行「死刑」的住戶,卻急欲破籠而出的困境。

 


關於她們的家園所面臨的危險與違法

點選她們的陳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