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林肯大郡專案小組第17次會議 
                  林肯大郡第四區受害戶自救會提案單 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提案一:蘇縣長於八十八年一月十一日,蒞臨林肯大郡第四區時表示第四區-- 「為 
                    不適合居住」之危險區域,並於當晚接受TBVS晚間新聞安排,與第四區自救會代表高淑玲新聞現場連線,允諾第四區區域將建請中央政府價購以保障第四區住戶生命財產安全。敬請內政部專案會議主席轉呈新任內政部長及行政院長。 
                  提案二:本區第四區房屋位於坡地逾六十﹪之順向坡易碎裂地層,無法原地重 
                    建。懇請貴會儘速擬定國有地以地易地、另地重建專案措施。 
                  提案三:請貴府詳查林肯建商擁有二百六十八筆土地中,擬定可另地重建之土 
                    地儘速辦理以屋易屋方案,以徹底解決林肯大郡不適居住區受害戶之 
                    困苦。 
                  
                    第四區住戶/周志全敬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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