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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818-88.0818
災 變 善 後 邁 入 第 二 年

「台灣的主張」救得了林肯大郡危險區域上的住戶嗎?
林肯大郡見證了身為台灣人的悲哀還是幸福?


災變善後拖延近2年,颱風、雨季又將來臨,求助無門的林肯大郡致命第四區的住戶,只能派代表前往國民黨中常會前找李總統陳情,因為互踢皮球的官員都說自己權限不夠,住戶只能找剛出書暢談「台灣的主張」的李登輝總統,協助林肯大郡第四區完成書中所說的「家園生活之樂」的藍圖。不過,如果李總統沒有正面回應住戶的訴求,自今天起每週三將持續到中常會前長期接力陳情,直到8月災變發生的二週年紀念日。

災變發生初期李宗賢曾公開表示解決誠意說,「已經發生的我一定負責,房屋損壞的賠償,如果不能『以屋換屋』,也可以考慮以購屋當時的價格原價買回。」
(資料來源:聯合晚報86.8.30)

但是過去一年來,建商面對災民的態度始終是公開說一套、實際處理又是一套。
對於位居順向坡.地質滑動區上的第3區80戶、第4區220戶,因發現違法開發的事實,且其居住安全無法得到保證的情形下,向建商提出「退屋還款」的權益訴求,但建商在縣府出面邀約的數次談判會議上其本人均未出席,僅指派律師出面應付。
災變發生之初即被疏散的第3區的80戶,一年來始終流落在外,第二次鑑定報告中顯示,該區無法正常使用,且陸續又發現基地掏空現象。
至於位在河谷與順向坡滑動區上的第4區。不僅違法開發且依第二次鑑定顯示,其建築物未達法規安全標準的危險性,更高於已疏散的第三區。
住戶們多次向縣府表達應儘速疏散安置.但縣府均無動於衷。對此,住戶氣憤的表達,若縣府繼續視百姓人命如芥草,對第4區住戶的要求置之不理,日後一旦發生二次災變,造成四區住戶生命財產的損失,縣府必須負起全部責任。
過去一年來,危險區域上的住戶半數以上已自行搬離,生活困難無處可去者仍忍受精神痛苦及生命安危威脅,被迫冒死居住在內。當時任縣府機要秘書的李文忠,欲以強行補強試圖解決林肯大郡危險區域住戶在災變中,蒙受的生命財產及精神損失的做法,無法認同。同時也不承認「補強即等於賠償」。
而造成此28人慘死.數千人生命財產不保的建商李宗賢,在86年12月被起訴,87年以二百萬元交保之後,不僅仍活躍於建築業,同時還擔任「台北縣建築投資公會」的名譽理事長及「台灣投資公會聯合會」的代表。其榮華顯貴之盛與住戶的求告無門.生活窘困相對照,不禁讓人感嘆社會正義何在?天理何在?


新聞翦影

林肯大郡案 一審宣判
斷垣殘壁依舊 無辜災民誰憐
(中國時報87.9.30.)

受災居民:
林宗賢判得太輕了
「十年徒刑如何賠28條人命」家屬聽判激動落淚
(中國時報87.9.30.)

林肯案宣判
建商李宗賢被判刑十年半
北縣官員及建商18人判有罪 
建築師盧正堯處9年10月 
前技士林英權判9年 為被告公務員中判刑最重的
(台灣時報87.9.30.)

判刑官員層級過低
建築界鳴不平
李宗賢表示已誠心解決問題 堅持提上訴
(中國時報87.9.30)



災變2周年祭活動特別報導

林肯大郡居民吶喊
我們不想當二等公民
房價分文不值 債信面臨破產 信貸很難借到 國賠恐怕無望
(勁報NEWS88.8.18)

林肯大郡住戶 傷痛沒完沒了
沒有管理費 居民自生自滅 補強的工作 彌補不了恐懼
(勁報NEWS88.8.17.)

林肯大郡二週年 廢棄鋼筋 做成裝置藝術
自救聯盟盼喚醒大眾 對山坡地建築災害注意 也抗議政府搪塞
(聯合報88.6.18.)

林肯大郡災變兩年 痛苦未了
家園依舊破碎 代款一再催繳 申請國賠六件 已被駁回四件….
(聯合報88.8.19.)

阿扁建議以專案方式安頓住戶
認為政府應站出來負起責任 協助民眾求償
(台灣時報88.8.19.)

牢籠 扭曲的水泥、磚塊、鋼筋
住戶心聲
(台灣時報88.8.19.)

林肯大郡災變兩周年
家園依舊殘破
數百居民法會祭亡魂 懸布條抗議政府漠視
(中國時報88.8.19.)

縣長承諾跳票 居民不滿
要求陳水扁主持公道 縣府機要秘書否認指控
(中國時報88.8.19.)

林肯受災戶 聲音傳達十五全
多位首長呼籲國民黨伸援手
(中國時報88.8.29.)


兩年來,林肯災民一步一腳印,扶老攜幼的蹣跚走過多少辛酸路,陳情過各機關,也向各界人士求助。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博士曾在居民回函中寫著:『在適當場合,必當盡力促請政府相關部門注意聆聽各位的心聲,尋求合情合理的解決之道。』

88..3..5日
第三、四區受害戶代表在內政部專案會議中,首度見到李宗賢,但其態度卻是一副蠻橫傲慢。他在這次會議中就告訴我們:要以國王山莊土地建屋賠我們,但必須貼他一坪兩萬元,即四十坪貼八十萬元,我當場反駁:五層樓公寓建物的造價成本也大約在八十萬到一百萬之間而已,那等於要我們掏錢建房子賠我們自己!這太不合理了吧?何況還是在林肯大郡範圍內的土地,就是在靠近二區旁,原本是民視搭違建攝影棚的土地。災變後,一直努力在搜集各種資料,包括對「國王山莊」土地的了解,我不認為集水源頭區域內的土地能再大興土木,況且,此區填土方更多,又有百分之二十面積之地下有古煤礦坑道經過,就是李宗賢要我們建房子的部位,三、四區數百住戶連署拒絕此提議。

兩年來,林肯人期建商李宗賢能拿出良心善待所有受害戶,但他能給的卻是畫餅讓我們充飢的超貸又不值錢的268筆土地。歷經無數風吹雨打,日曬雨淋的日子,我們一步一腳印,扶老攜幼的蹣跚走過多少辛酸路,陳情過各機關,但政府回應的只是一連串的協商會議,卻一直定不了案的善後。

下月18日即屆滿兩週年,政府至今被迫必須先做防患公共危險的大地補強工作,但林肯破碎大地真能補得強?沒有確實地質鑽探報告做為依據的房屋或擋土牆等結構體的設計,經一次的修修補補後,又能抵擋得了未來天災幾度的摧殘呢?因為我們擔心的是:補強只是製造假象的安全。


災變善後邁入第二年林肯大郡金龍特區第四區自救聯盟陳請書

【88.05.26/林 肯 大 郡 第 四 區 新 聞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