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是我? 災變發生原因的初步探討

傅崑成:林肯大郡可能危險早已示警
指去年十月移送資料 調查局「從輕發落」

林肯大郡可能有坍塌危險,新黨立委傅崑成早已示警,昨天他指出,去年十月就將林肯大郡違反建築法變更地目的相關資料移送調查局,但調查局卻「從輕發落」,只以偽造私文書的罪名,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沒有深入調查不法情事,才會導致今天的重大災情。
(聯合報86.8.20)

地錨不穩 去年已被揭發
立委曾移請調查局偵查 迄無下文

第二,立委傅崑成透露,去年五月他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時,已揭發林肯大郡地錨可能不穩問題,並質疑林肯建設利用非常陡峭的山坡地整地建屋,造成相鄰社區住屋龜裂和水管斷裂。當時曾把全案資料移請調查局偵辦,迄無下文如今竟又傳出地錨惹禍,如果調查局去年查清楚,不是可以不必枉送人命嗎?
(聯合報86.8.19)

大郡地底 疑有煤礦坑
台北縣政府工務局人員表示,初步了解和擋土牆岩錨鬆動,大雨造成水、土壓力暴增,擠垮擋土牆有關。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昨晚表示,「林肯大郡」為「老丙建」,並未向區域計畫委員會申請開發許可,而直接由地方政府核發建照後開發建築。根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第五條明確規定,現有礦場、廢土地及坑道不得開發建築,至於「林肯大郡」地層若為礦坑為何還是能取得建照,官員說,「這應該是地方政府執行上的問題」。
(聯合報86.8.19)

不受坡地建管辦法管制
老丙建 取建照即可開發

所謂「老丙建」指的是在民國七十二年「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公布實施前即已編定為丙種建築用地者。「老丙建」土地在直接取得建照後即可開發建築,且可分批申請建照、長期開發,不受「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管制。
 「老丙建」的存在,意味著無論山坡地開發再怎麼從嚴管理,均難「溯及既往」,已成為管理上的死角。
(聯合報86.8.19)

就地合法 就地伏法
 台灣又一次歷經了大地無情的摧殘。只不過是掃到颱風的外圍,就造成如此慘的悲劇。要是颱風真的登陸,恐怕只能用「慘不忍睹」來形容了。
 山坡地的濫墾、濫伐、違法使用者不計其數。從廟宇、遊樂區、高爾夫球場的闢建到高級別墅的進駐等等,政府最後多以「就地合法」收場。「就地合法」正是政府不守法的開始。
 正因政府的「就地合法」,財團企業主的「不守法」,人民的「心中無法」,官員的「目中無法」,最後導致無辜百姓「就地伏法」。
 台灣這塊小島,大家再不珍惜就快毀了,是該記取教訓了,颱風還會再來,只希望災害不要再來。
 豪雨成災,民眾注意到山坡地濫肚墾、濫建問題,矛頭指向政府,一致認為政府無能。但問題全部出在政府嗎?
 筆者服務於林務局,曾因公有山坡地濫墾問題,去函轄區內違規種植非造林木之承租戶要求改善,卻遭致違規戶至辦公室要求「理論」。
 其實台灣社會不就如此嗎?知識程度較低者因不諳法令而違法,知識程度較高者因熟諳法律而利用公權力不彰而違法。但屢見不鮮的就地合法案件,更是我們社會法治不彰的「推手」。舉例來說,林務局出租林地是因為許多人於林班地內濫墾、濫建,所以讓他們取得租約加以合法。河川徵收地也因非法佔用河川地,才能取得救濟金。
 當然,只要一出問題又是萬方無罪,罪在政府無能!
(聯合報86.8.19)

專家勘察:地錨品質欠佳
 保利工程公司董事長盧錫煥,寫過兩本有關地錨的專業著作,昨天他赴林肯大郡崩坍現場勘察,認為地錨品質欠佳。
一、林肯大郡基地為頁岩順向坡,層面向南傾約六十度,地錨拉力要確實才能發揮效果。二、地錨拉力不足,有整支拔出者,錨頭握線器夾住鋼紋線連格樑一起滑動。三、地錨錨頭握線器夾不住鋼絞線,僅露出端線。四、很多地錨錨頭握線器無法發揮握線器該有之錨固功能,正常握線器該有夾片楔住鋼絞線之牙齒楔人痕跡。盧錫煥建議山坡地社區使用地錨,必須隨時檢測拉力是否達到設計標準,如有預力消失現象時,要調整預力至設計標準再鎖定,才能保障安全。
(聯合報86.8.20)

擋土牆三公尺變六公尺 埋禍因?
林肯大郡雜項執照和建照都沒問題……
農業局指加高擋土牆是否導致災害尚難確定

農業局人員透露,依據當初農業局核准的水土保持計畫,崩塌的擋土牆應是三公尺高,但卻做了六公尺高度,是否因此導致災害,尚難判定。
 工務局昨天指出,林肯大郡開發案是八十五年五月由高清智申請將汐止鎮北港段北港口小段一百之一等地號七筆土地,面積共五點零八公頃,由「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用地變更為丙種建築用地」。
 業者在七十九年四月十二日,提出六十九年八月十五日縣政府農業局檢定的水土保持計畫,向工務局申請雜項執照,同月十六日獲得工務局核准,並在八十年三月廿八日核發雜項使用執照。同年五月申請變更編定為丙種建築用地。
 業者八十二年元月、五月申請建執照,工務局分別在同年三月九日、五月廿八日核准發照,然後在八十四年十月、十一月核發使用執照。
(聯合報86.8.20)

林肯建設未提出具體內容
賠償協商 不歡而散
災情慘重住戶要求建商原價收回房子

由於建商代表未提出具體賠償內容,協商會不歡而散。災情最慘重的第三區住戶自行開會,決議要求建商原價收回房子,並賠償裝潢、搬遷費用。
(聯合報86.8.20)

專家:順向坡 不該蓋房子
陳宏宇教授認為挖掉坡腳犯基本大忌 主因非水土保持不良

(自由時報86.8.20.)

林肯大郡周邊工地 縣府勒令停工
包括正在整地中的國王山莊 都須等相關安全疑慮解除後才可復工 另堪農山莊因地層滑動 若證實安全堪虞 將設法疏散民眾

(自由時報86.8.21.)

土木專家勘查:緩衝區預留太少
張海強調不需因個案就判定所有山坡地都不能開發

(自由時報86.8.20.)

指政府山開環評及水土保持工作過於草率
學者:地質技師證照制須落實

(自由時報86.8.22.)

林肯大郡 災變原因追蹤
執照寫自然坡 事實是順向坡

(自由時報86.8.23.)

公文為何總在關鍵時消失?

(中國時報86.8.23.)

林肯大郡案比照平面圖發現大疑點
雜項執照送件時,原本斜坡下方只有一排房屋,申請建築執照時卻變成3棟;懷疑核照人員有疏漏,縣府列為證物送交檢方。

(聯合晚報86.8.23.)

一紙核准公文 大有文章

(中國時報86.8.22.)

誰讓林肯大郡敗部復活?
從禁建命運到准建 內政部、營建署、北縣府都有責任

(中國時報86.8.22..)

林肯大郡災變
屈從建商壓力 營建署、農委會難脫干係
從寬解釋「開挖整地」許可 導致林肯大郡規避山開辦法審查 而由北縣府直接發照興建

(中國時報86.8.24..)

災變遠因/超挖及剷坡 近因/隱瞞塴塌警訊
收取大量廢土 李宗賢賺取上億

(聯合報87.9.30.)

地質調查 汐止、新店漏網
專家指出 國內山坡地災害八成以上發生在三種危險區

(中國時報86.8.24.)

從水土保持到完工交屋,所發證照都由技正課長核章,
所有公文局長不管縣長不看……
內政部開後門 縣政府半遮眼 建築商本領大
林肯大郡就是這樣「蓋」出來

(聯合報86.8.23.)

政府政策 一直在虛應百姓?
把關權下放 協助財團迴避法令?
但盼補強動作 不再是虛晃一招

(中時晚報86.8.24.)

修法管理山坡地 一切從嚴
建築技術規則新增條文今定案 「不溯既往」仍是大漏洞

(中國時報86.8.25.)

是誰疏忽地質調查?
(自由時報86.8.26)

丙建容積率降為120 最高七樓
營建署亡羊補牢 老丙建依新標準從嚴管理 坡度逾55%禁止開發

(中國時報86.8.26.)

討論11年 山開要點 終於….通過了
12條修訂條文 明訂坡度逾百分之三十者不得作為建築使用 也不得計入建築法定空地

(中時晚報86.9.3.)

坡度、土石方容易造假難把關
擋土牆高度才是關鍵

(中時晚報86.9.3.)

士林地院:扣押建商其董監事財產於法無據
林肯大郡住戶 憤難平

(自立晚報86.8.22.)

討論11年 山開要點 終於….通過了
12條修訂條文 明訂坡度逾百分之三十者不得作為建築使用 也不得計入建築法定空地

(中時晚報86.9.3.)

坡度、土石方容易造假難把關
擋土牆高度才是關鍵

(中時晚報86.9.3.)

士林地院:扣押建商其董監事財產於法無據
林肯大郡住戶 憤難平

(自立晚報86.8.22.)

林肯建設代表 上不了香
賠償未達協議 家屬激動 公祭中斷

(自由時報86.9.9.)

王作榮痛批「林肯大郡災變無人下台」
監察院長就職周年 痛心理想未能實現 
「要我這麼混下去 我沒興趣」

(聯合報86.9.10.)

林肯災戶談賠償 黃南淵藉故溜了
罵他由他,做官照做!今邀建商、官員座談 葉金鳳、張有惠全沒到,只有黃南淵到了,卻不告而別。

(聯合晚報86.9.10.)

誰讓林肯大郡敗部復活?
鍾小平:蔡千兆陽和李宗賢「共同殺人」!

(商業周刊1997.9.1.)